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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申诉我公开答复
时间:2018-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提出申诉我公开答复”

松原市检察院控执部开展暖心工程见成效

 

 “十分感谢检察官不辞辛苦来到我们村里,给我们答疑解惑,告知我们今后如何依法合理维权,真的衷心感谢你们,谢谢!2018725日,申诉人王某等三人在在扶余市增盛镇兴和村小学参加完公开答复后对松原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说道。

申诉人王某某等三人因被不起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不服扶余市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扶检刑检刑不诉XXXX号不起诉决定书,向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松原市检察院依法对原案被不起诉人提起公诉。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之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真听取了申诉人所提的申诉意见和理由,审查了全案的证据材料,听取了原办案单位的意见。并到农安、扶余等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有关案件情况。根据复查后认定的事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出了维持扶余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的决定。

此案是一起涉农案件,申诉人居住在偏僻农村,出行不便,从为人民服务德尔宗旨出发,承办人对此案到当地进行了公开答复。

公开答复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扶余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当地村“两委”人员,以及近20位村民代表参会。

公开答复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针对申诉人和参会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然后对卷中一些客观证据进行了公开示证,并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会上,受邀参会的部分人员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后村民代表表示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理解,无异议。

“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工作非常到位,通过召开公开答复会的这种方式答复申诉人,既拉近了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距离,又保障了人民群众正常表达诉求的权利,为公正处理案件、化解信访矛盾提供了平台、打好了基础。”公开答复会结束后,与会的人大代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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