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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时间:2018-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松原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1011日,松原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各县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情况,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宝才及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孙广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了具体部署。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院的“一把手”及相关院领导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大局出发,认真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带头研究部署,带头落实责任。二要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市院下发的《关于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规定》《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工作办法》等4项运行机制。三要认真抓好数据统计工作。四要扎实做好提前介入工作。五要扎实抓好线索排查工作。两级院刑检、职检、控执、民事行政等各部门应当立即对2016年以来本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六要坚持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从严惩处。七要规范涉黑涉恶案件汇报工作,严格执行一案一汇报制度。八要加强宣传引导。九要加强督导检查,要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宝才对如何开展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更加注重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更加注重协调配合。绝不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性和常规性工作来对待,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方针不动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不影响打击效果。三是更加注重强化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结合开展对各业务部门近三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线索排查梳理专项行动,推动专项斗争战果进一步扩大。四是更加注重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业务指导。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好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对重大案件要上下联动,形成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强大合力,总结和积累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9月末,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松原地区扫黑除恶实际相继制定印发了《关于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规定》、《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工作办法》、《关于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快速报告机制》、《关于规范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通知》四个机制,进一步健全了松原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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