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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3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0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方面问题。

1.存在学做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院党组认真学习习总书记“七一”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会议等各类会议精神8次,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每位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讲党课1次,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增强了履职担当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二是坚持学用结合,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切实提高不捕、不诉率 降低审前羁押率 助推松原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3项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转变理念、带头学以致用。针对刑事检察部分核心数据滞后的问题,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在执法、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上形成更加统一的共识。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督部门的工作衔接,通过提前介入、延伸监督触角等方式,扩展立案监督案源。对内全面压实司法办案责任,重点针对受理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将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提升不捕率、不诉率和降低捕后轻缓刑率的有效手段,经过集中整改,当前各项薄弱数据持续向好,有多项数据指标全省排名靠前,司法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有个别同志自我检视剖析材料部分内容从网络摘抄。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已对以上党员同志进行了约谈。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深刻反思。二是受到批评的同志在支部大会上做了深刻检讨。三是从网络摘抄材料的党员已重新撰写了自我检视剖析材料。经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审核把关后上报院机关党委存档备查。通过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不断传递严格开展组织生活的强烈信号,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戒,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开展组织生活,从内心深处将组织生活当做党员间互相沟通互相交流提升自我推动工作进步的有效平台。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一是“扫黑除恶”案件定性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对于被法院“摘帽降格”的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办案人再次进行剖析检查。两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深入学习办理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提升业务素能,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开展案件倒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排查力度。对第一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填写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表》进行了再次检查,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打深打透、打准打实。三是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内部把关、外部会商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始终坚持快捕快诉。市检察院对县(市、区)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把关分析,指导办理。对涉恶集团案件、涉黑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向省检察院把关组请示汇报。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在诉前与法院开展“一案一会商”,就案件定性、事实认定等问题及时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认识。依托会商机制,检法两机关有效解决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步研判了黑恶犯罪新动向、新趋势,以检法工作合力,提高本地区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整体水平,助力平安松原建设。

二是法律文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对法律文书不规范的问题,能补填的具体责任人已及时进行了整改,补填完善相关信息。同时,各业务部门开展新一轮自查。二是加强岗位培训。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内开展专题培训,强调司法办案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有效杜绝程序违法情况发生,并对提升法律文书的规范性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取自评、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深入整改,选取优秀卷宗组织干警学习借鉴。四是将规范司法文书纳入检察官绩效考评体系。对年度工作内多次出现司法文书不规范的员额检察官,在年底考评中做相应的减分处理。整改以来,各业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各位员额检察官进一步提升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案件副卷质量显著提高。

三是法制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2021年11月8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史教育专题读书班,以“优化营商环境我要有所作为”为主题开展大讨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大走访、大调研、大检查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二是主动依职权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服务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经济检察部门开展了免责免罚清单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排查涉企案件11件。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成立“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对长期未结的涉企案件进行逐案核对,清理挂案案件10件。民事检察部门以加强精准监督和类案监督为重点,制定了《松原市检察机关助企护企民事检察专项行动方案》,组建专业办案组,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行政检察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的必经程序,避免企业因行政争议陷入生产经营困难,影响企业正常发展。公益诉讼检察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控申部门对非公经济信访案件设立专门接待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受理、快速流转,使企业的司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以上各部门开展的助企护企专项行动,使一批制约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化解。三是对落实“5+10”护企商等重大任务部署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部门和个人,在绩效考评中予以相应的加分奖励。2021年11月23日,省检察院对松原市检察机关落实“5+10”护企商活动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松原市两级检察院自觉将履职尽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不断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2.脱贫攻坚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市检察院制定了《松原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规划》。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松原市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统筹推进包保村的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强化措施保障。整改以来,院党组专题听取驻村干部汇报1次,2次研究包保帮扶工作,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包保村调查研究5次,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3个,市检察院累计投入资金近7万元购买办公电脑等相关物资,持续为包保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注入检察动力。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问题。

1.管党治党不严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带头做表率、讲团结、重担当,检察长带头参加审委会3次、组织公开听证1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导,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发展,为干警树立了标杆。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以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加强市检察院班子建设。1名副检察长明确为常务副职,政治部主任转任副检察长,从外系统调入具备政法工作经历且年富力强的优秀领导干部担任政治部主任;将1名任职满10年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交流到市检察院任职。拓宽干部交流渠道。从同级政法委选派1名优秀领导干部到宁江区检察院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推荐2名干部到检察系统外任职(其中包括:推荐1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地方党委任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推荐1名市检察院中层干部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市检察院将3名政治素质过硬、敢于担当作为、驾驭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推荐到基层检察院任“一把手”;对2名任职到届的基层检察长实行异地交流。加强市县两级检察院年轻干部的良性互动。结合基层检察院短板弱项,从市检察院不同条线选派3名青年检察官到基层检察院挂职;从基层检察院选派3名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市检察院进行岗位锻炼。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通过督促检查、日常提醒,进一步提高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对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视程度,驻院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廉政谈话,深入到5个基层检察院督导“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同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开展集体谈话、“一对一”谈话,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整改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深化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队伍作风实、干事氛围浓,领导干部和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提升。

2.教育整顿不实。个别干警对照“六大顽瘴痼疾”自查态度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已对以上干警进行了约谈,并严肃批评教育。二是被约谈干警对照“六大顽瘴痼疾”自查内容已重新自查、提出整改措施,报送自查事项报告表。三是检务督察部严格审核把关,对自查事项报告表进行了细致审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检察院依托问题整改,对标第二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成效,特别是深刻领会《全省检察机关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回头看”姿态重新审视第一批教育整顿的问题不足,充分学习、吸收第二批教育整顿好的成果,巩固、保持教育整顿工作成效,使广大检察干警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中强化检察担当,提高司法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

文山会海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带头少开会、开短会、合并开会,实行每周一早例会制度,集中通报和部署工作。办公室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对各类会议能合并开的合并开,能不开的坚决不开。院领导和各部门下基层指导工作时,统筹时间安排,减少基层检察院工作负担。二是组织各部门对《吉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2021年版)》进行了认真学习,强化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弛而不息纠治四风。三是强化实干导向。杜绝工作中事事留痕、处处留痕,科学开展考评,减少工作负累,有效破除形式主义问题,干警的工作态度和担当精神持续向好提升。

(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杜绝白条入账。财务部门进一步规范票据报销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结算,对不合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按票据列支。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规定,对单位间往来的赈灾款、赠予款,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结算,对不合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三是规范财务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已将工会帐套与行政帐套进行拆分,并将按规定执行。四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采购限额中门槛价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对门槛价以下的采购项目,认真执行《松原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发挥重大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作用,各成员之间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规范审批程序。

2.经费管理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支出内容的实质性审查。严格执行《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加强支出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支出内容的实质性审查,不合理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强化预算管理,对于未纳入预算开支范围的资金项目不予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用。二是加强车辆运行管理。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车辆维修实行先报后修的审批程序,车辆加油采取日常定点加油和市外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已建立车辆加油、维修台帐,有效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的开支。三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对2021年度会议签到簿进行了认真核对,会议签到簿登记完整准确。进一步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管理,对报销凭证中的各类信息进行全面审核,要求财务报销明确经手人,确保资金支付合规。四是加强对机票支出的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内出差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修改了机票报销程序,增加事前审批、事后报销的审批流程,事前审批应列明预算金额。更改机票购买途径,采取由干警自行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购买机票,避免机票报销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3.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车辆更新的管理。财务部门已及时归档购买公车过程中省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存档备查。同时,维护好公务用车业务管理系统。二是规范出售公车审批程序。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已指定专人负责国有资产处置、新增等手续的办理工作,对公车出售将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1.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不多、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牢固坚持“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部署和检查力度,整改期间共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3次。二是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高质量完成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支委会成员均由部门正副职担任。三是提升支部工作的规范性。各支部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履职担当。通过问题整改,院党组深刻的认识到深度聚焦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融合,对提升干警凝聚力和工作效能的重要作用,借助党支部换届吸收一批年纪轻、富有激情、工作能力突出的干警充实到支部的重要岗位,在盘活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2.基层党建不规范。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制定了《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由专人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党建工作中形成的文档资料,确保党建资料及时更新、准确归档、安全保密,推进党建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3.党支部“三会一课”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三会一课”质量。院领导带头讲党课解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各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言讨论,通过采取抓党建带队建的形式,进一步提升了支部党建工作质量,促进业务工作发展。二是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对各支部活动的不规范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落实。三是经各支部申请,机关党委同意各支部撤销党小组设置。通过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不但有利于促进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激活基层党组织在指导检察工作、提高干警思想觉悟方面的积极作用,更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全程纪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干部管理部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化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管理,提升干部选任的规范化水平。二是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归档清单,明确干部处处长为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三是将2013年以来选人用人材料进行整理,目前已按照归档清单要求归档成册。四是规范党组会记录。与办公室协商确定,涉及提交党组会讨论的干部选任事项,全部由办公室专人进行记录,经干部管理部门确认无误后复印存档备查,以确保会议记录准确、规范、完整,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

2.在干部使用上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虑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因素,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开展中层干部选任工作。2021年10月经过党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职前公示等程序,提拔正科级领导职务1人、副科级领导职务9人,横向调整中层干部8人,“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得到进一步明确。二是开展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将检察官业绩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业绩考评排名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干警优先予以晋升。2021年8月至10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晋升高级检察官11人,一级检察官以下等级5人。2020年7月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晋升公务员职务职级56人,晋升检察官职务等级43人(择优选升高级检察官12人),职级晋升工作的大范围开展,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3.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效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检察官业绩考评评查方案》。结合地方党委和省、市检察院部署的中心工作,重点围绕11个方面对5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评查,并形成《2021年度检察官业绩考评评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扶余市检察院进行及时的指导并督促完成整改。二是总结考评经验做法。向省检察院报送松原市检察院院领导考评案例,得到省检察院考评办认可。三是牢固树立“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工作评价导向。将业绩考评结果与公务员平时考核挂钩,全年共有39人次业绩考评排名靠前的员额检察官被确定为好等次。整改以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围绕司法责任落实,细化实化各项考评指标,持续引导员额检察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都能从大局中去考虑“怎样办好案”“怎样办精品案”。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揭短亮丑意识。对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排查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的干警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集中通报,切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专题片《镜鉴2》、认真学习最高检印发的《关于5起检察人员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逢问必录”要求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干警以案为鉴,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1年11月30日,政治部会同检务督察部对全院人员在岗情况开展了一次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为规范日常考勤管理,政治部印发了《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为规范离职人员从业行为,政治部印发了《松原市人民检察院离职人员谈话提醒实施办法(试行)》,着力加强对离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四是深化理论学习。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各支部组织党员对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全院上下对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深刻认识,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2.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向省检察院请示汇报。关于设置党小组问题,经请示省院,结合市检察院现在实际,不再设置党小组。同时院领导和中层干部持续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对于在岗位练兵过程中有多人试卷均为1人笔迹的问题,第三检察部已深入剖析原因,部门主任向院领导做出深刻检讨。重新规划了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提升本条线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清单》要求,已对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进行反馈,并将整改情况向院党组进行了汇报。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市检察院党组对2018年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整改不到位的三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化坚持,确保反馈的各项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以问题整改带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8-2965402;邮政信箱:松原市沿江东路3555号;邮编:138000;电子邮箱:syjc_jwdcb@163.com

 

              中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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