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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一)
时间:2020-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尤金堂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今后我市检察机关在起诉书等刑事诉讼法律文书中列明辩护律师信息及简要辩护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已收悉,现作如下答复:

首先感谢您对松原检察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坚持把保障律师权利作为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制度机制、搭建网络平台、加强检务公开等方式,推动检律关系持续向好,检律互动、互助、互信明显增强。

按照司法规范化的要求,检察机关起诉书等刑事诉讼法律文书,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发的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自动生成,必须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不得有任何增减删改。但为了确保您的建议落到实处,我们专门向省检察院作出请示,省检察院也高度重视,最后上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借刑事诉讼法修改之机对法律文书格式文本调整时,将此内容纳入其中,作为对律师权益有效保障的形式。

 

特此答复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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