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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人民检察院用心办案赢得被害人认可
时间:2019-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岭县人民检察院用心办案

赢得被害人认可

 

近日,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被害人,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服务热情、工作严谨、人民公仆”的十六字锦旗送到了长岭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表达了"老妈乐案件"受害者对办案检察官们的感谢之情,以及对他们工作的充分肯定。

经长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黄某在20174月至20181月任老妈乐长岭店店长期间,同该店员工在长岭镇内公园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向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发放宣传单,以高利返还,免费旅游、免费领取物品等为诱饵,吸引这些人以投资的方式成为"老妈乐"会员,共发展会员一百余人,非法吸收资金400多万元。

长岭县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后高度重视,对案件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考虑到被害人人数多,且大都为年龄大的老人,检察官王立志、曲季等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梳理案情,多次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案件进展情况的被害人,进行耐心解答,并对案件及时进行跟进,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俗话说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锦旗就如同一面镜子,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满意与否的直接体现。长岭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坚持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更多的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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